2010年5月7日凌晨零时55分左右,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盛世时代娱乐有限公司上班的四川省阆中市天宫乡18岁女孩蔺梅,身份证编号 511381199203052422,下班回家穿过公司门口105国道惨遭交通事故死亡,出事后,盛世时代娱乐有限公司收走死者所有公司资料,删除公司人事档案,恐吓与死者一个部门很好的同事,不准为死者家属提供任何线索、证词,到至今死者家属到该公司两次交涉未果,无良老板不承认死者在其公司任职。
死者家属找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劳动部门接受家属的《工伤认定申请表》,要死者家属提供两人以上证人书面证词,无奈愿意提供书面证词的同事的厂证都被公司收走,举证为艰。泱泱大国,一个无良老板就可以一手遮天,一条鲜活的生命消失了,他可以高枕无忧,他可以心安理得、他可以无所畏惧,他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
真诚希望所有网友看到帖子顶顶。给死者讨一个公道,死者家属寻访很多与死者一起共事的同事,目击证人,都有电话录音。无奈都是打工仔,在受到公司警告、恐吓、威逼情况下,人人自保,谁都不敢书面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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